事業機關廚餘回收再利用主要朝向多元資源化發展,透過堆肥、生質能或符合防疫規範的高溫蒸煮餵飼來處理。各機關單位(如學校、國軍單位及矯正機關等)在執行廚餘回收時,須嚴格落實分類、瀝乾及配合環保法規,以達到垃圾減量與環境永續的目標。廚餘回收再利用利用先進的處理科技和設備,即日起,包括生蔬果、肉類、未烹煮的動物內臟及過期食品,均列為養豬廚餘。生廚餘包含未烹煮之蔬菜皮、果皮及茶葉渣等;熟廚餘則為剩菜剩飯、米麵食類與過期食品。